近日,苏州市发布了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新政策,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这一比例的下调将为购房者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
此外,新政策还加大了军人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如果借款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是现役军人,可以提供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证明,那么贷款额度可以合并计算。同时,现役军人和退役5年内的退役军人在苏州购买自住住房,可以享受一次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新政策还优化了贷款计算方式。如果借款申请人选择余额倍数法计算可贷额度,并且一年内在苏州的租房提取金额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可贷额度,这将进一步提高购房者的贷款额度。
此外,新政策还拓展了加装电梯提取的覆盖范围,支持缴存人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苏州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同时,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也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
最后,新政策还推进了老旧住区的自主更新,符合城市更新要求的房屋产权人及其家庭成员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苏州市的新政策将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为购房者提供更加宽松的购房条件和更大的贷款额度。
- 苏州公积金新政
- 首付比例
- 贷款额度
- 军人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提取
- 自主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