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新区发布了房票安置意见征求公告,引起了广泛关注。这是继相城、吴江之后,苏州又一区跟进推行房票安置制度。目前,六大区中仅余园区和姑苏区暂未推行该制度,相信后续会有更多区域落实。
房票安置制度介绍
房票安置是指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对现有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方式的一种补充。通过将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搬迁人,被搬迁人可以自行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或定向安置性商品房。
房票安置重点
1、房票的核发采用实名制,不得买卖、抵押、质押、套现。非直系亲属和非配偶之间原则上不得赠与使用。
2、即将建立高新区房票使用房源库,包括符合条件的在售普通商品住宅和非住宅存量安置房及其他住宅房屋。
3、房票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6个月,未全额使用的房票可申请兑现未使用部分金额,但不得超过房票面额的20%。
4、房票发放时,一次性发放临时安置补偿费。
5、房票可以购买新房,也可以使用商贷、公积金贷款。
苏州新区发布房票安置意见征求公告,为拆迁安置提供了一种新的补偿方式。房票安置制度的推行将为被搬迁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便利,同时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期待更多区域能够落实房票安置制度,为拆迁安置提供更多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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