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税收政策调整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获更多支持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一系列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包括《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和《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这些政策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旨在降低房产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压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以下是详细报道:
一、税收政策调整,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次税收政策调整,主要集中在住房交易环节契税和增值税的优惠力度加大,以及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降低。
1. 契税优惠力度加大
新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仅有的一套住房的契税税率进行了调整。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此次调整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与其他地区统一。
2. 增值税优惠调整
新政策还明确了,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二、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压力
为保障土地增值税收入及时均衡入库,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在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此次政策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此举将有助于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为各地科学调整预征率预留空间。
三、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
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1. 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各地税务部门将以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受理”工作模式为依托,优化线下窗口设置和线上操作流程,为购房群众提供缴税、办证“一件事一次办”的“一站式”服务。同时,税务部门还将视需求采取增设服务窗口、延长办税时间等方式,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办税服务。
2. 优化资料提供方式
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大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工作力度,共享信息开展数据预填,减轻纳税人资料提供负担和填报负担。对于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总之,此次税收政策调整,将有助于降低房产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压力,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税务部门也将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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