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细则,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根据新政,贷款额度将根据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计算,同时需确保不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也不得超出房屋总价与已支付首付之间的差额。
另外,月还款金额将根据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总和的50%以内进行计算。贷款期限以年度计算,最长不超过30年。对于异地贷款的申请人,需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情况的异地证明。
新政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此前存在的相关规定与新政不符之处,均以新政为准。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贷款导致逾期的,将加收罚息。此外,借款人还可申请调整一次月还款额度。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的发布,旨在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住房需求,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新政的实施将为苏州市民提供更加便利和可持续的住房贷款服务。
- 苏州公积金
- 个人住房贷款
- 新政
- 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