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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首套房认定有变化

来源:吉屋   2024-08-18 14: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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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

根据最新的苏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时,贷款最高限额有所变化。如果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如果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此外,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再上浮20%。需要注意的是,该项支持政策自2024年6月1日起有效期2年,仅可享受一次。

首套房认定标准调整

根据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苏州市对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标准也进行了调整。购房合同网签日期在2024年6月1日以前的,首套自住住房认定标准是缴存人家庭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无自住住房;购房合同网签日期在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的,首套自住住房认定标准是缴存人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无自住住房,或在所购住房所在县(市)区仅有1套住房且已在当地住建部门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挂牌出售。这意味着购房者在申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符合相应的认定标准。

筑梦苏城工程适用对象及贷款额度提升

苏州市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筑梦苏城”工程,适用对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在读学生、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毕业10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50%。需要注意的是,此项贷款支持政策仅可享受一次,与其他支持政策按就高原则享受。

多子女家庭贷款认定标准

对于多子女家庭来说,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套数的认定也有所变化。购房合同网签日期在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的多子女家庭,在住房套数认定时将会核减1套住房。这意味着多子女家庭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

苏州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购房者,如果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可以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为租房者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

苏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发生了一些调整,主要涉及到首套房认定标准和贷款最高限额。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根据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自己的贷款额度和认定标准。此外,苏州市还推出了“筑梦苏城”工程,为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在申请贷款时也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对于租房者来说,也有提取公积金的政策支持。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应该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以便能够更好地利用公积金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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