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的安全性和消防救援能力。根据该意见,江苏将严格限制新建高层建筑的高度和数量。
根据意见稿,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严格控制新建80米以上的住宅。除临江、临湖、临海及城市规划特殊区域外,新建改善型住宅原则上不高于60米。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时,应征求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此外,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的建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的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的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的建筑。
该意见稿还要求加强高层建筑的设计建造质量把关,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规范设计专项论证审查,严格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同时,要推动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建筑设计建造技术支撑水平,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培育。
这一新政的出台,将对江苏省内的高层建筑规划建设产生重要影响,有助于提升高层建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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